搞定了十三太保与八大金刚,至于大羚羊,林风根本就不管了。
回到营地,帐篷什么的都已经搭建好了,老迈克坐在一张帆布椅子上喝酒,很是悠闲。
船员留了两个在船上,另外两个这个时候正在烤肉,王东与猛子在一旁帮忙,军哥三人正在几棵树上绑着吊床。
林风也搬了一把帆布椅子,坐到了老迈克旁边。
“林,要不要来一口?”
老迈克边问边把酒瓶递了过来,林风笑了笑,拒绝道:“不想喝,我还是抽雪茄吧!”
点燃雪茄,林风舒服的靠着,看着大海,心旷神怡。
难怪有钱人要买岛,住岛上真的是太爽了。
当然,之后的各种建设要搞好,不然那就是荒岛余生。
林风能够买下威尔士亲王岛,花了二十多亿美元,老迈克一句都没问,依旧是那么的随性,似乎,他的生命之中,只有几样能够让他在意。
一是酒,二是雪茄,第三是丝特芬妮,第四是丝特芬妮号!
看着老迈克那淡然,林风不禁想到王东等人的震撼。
是的,在布里斯班,听到林风竟然花二十亿美元买下这个岛屿,王东与猛子惊呆了,根本就难以相信,而军哥三人虽然也震撼,但比王东猛子两人要淡定多了。
因为王东与猛子,对林风太了解太熟悉了。
一直到现在,两人时不时的都会恍惚,有些难以确定是真的。
猛子虽然知道林风卖翡翠卖了几十亿,但这是直接买个岛啊!
生活在山里小县城的猛子,什么时候能够想到在国外买个岛,特别是今天,看到巨大的岛屿,更是震撼,这里住上几万人都没问题,太大了。
不过慢慢的,两人习惯了,接受了,也就不会那么在意了。
人就是这样,终究会适应一切,然后,心态上一个台阶,原先的震撼,变成了正常现象。
悠闲的时间,总是很快的过去,不知不觉,闭眼假寐的林风发现,阳光已经没了。
起身,身后已经燃起了一个巨大的火堆,军哥几人正在与船员喝着啤酒,吃着烤肉。
林风随即也加入了进去,开始与众人一起大吃大喝起来。
一直闹到了半夜,所有人才去睡觉。
第二天一早,林风就被外面的声音惊醒,意念一扫,顿时大惊。
衣服都没穿就冲出了帐篷。
“你们干什么?”
随着林风一声大喊,正兴奋围着一只大羚羊的众人,都扭头看来。
“林风,这个岛上有鹿,好大。”王东看到林风,兴奋的喊着。
卧槽!
那是大羚羊好不好。
“林,这是个大家伙,杀了够我们吃两天,这是上帝的礼物……”
老迈克很激动的说道,林风就差没喷他一脸了,还上帝的礼物,这是我的宠物。
竟然还想杀了吃肉,还真是无语了。
此时,大羚羊看见了林风,就急着往林风这边冲,并且低头用那长长的尖角,对着拦住的人,见此,军哥等人也不敢拦了,纷纷躲闪。
啪嗒啪嗒……
大羚羊一阵小跑,冲到了林风跟前,抬头用脑袋磨蹭他的脸。
本来看到大羚羊直奔林风冲去,紧张赶过来的军哥几人,看到这一幕,顿时傻眼了。
这是啥情况?
怎么跟林风家养的狗一样?
在众人惊奇之中,林风摸了摸大羚羊的脑袋,“好了,去一边玩去。”
果然,更神奇的事情发生了,大羚羊打了个响鼻,似乎听懂了林风的话,就真的转身慢悠悠的离开了,路过王东军哥几人的身边,鸟的不鸟,直接漠视。
老迈克眼睛瞪的跟田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