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越老,求生的渴望越强烈,别说当劫奴了,就是当奴隶也在所不惜。
周天生将黑天书解说得越透彻,他们二人就越明白解开黑天劫的希望是多么渺茫,近乎不可能,也就只能死心塌地地跟着周天生。
“好,你们既然都想活,那就乖乖当好劫奴,正常情况下,我是不会让你们受天劫之苦的。”周天生温言道。
“那不正常情况呢?”蛊老仙魂不守舍下问道。
“你说呢?”
“杜慕之见过主人。”毒老仙拜倒在地。
他心知以自己的资质想要突破到炼神,基本没有可能,还是认清现实为好,眼前此子心性、机变、武功无一不是上上之选,跟着他虽然少了自由,但将来未必比现在过的差,他脑筋一转就想通了其中关节,赶紧拜见新主人。
“谷卓见过主人。”蛊老仙也跟着拜倒。
“老毒物叫杜慕之?好名字啊,无愧你贪花好色的癖好。蛊老怪你居然叫谷卓,倒没看出哪里卓了。”周天生开了个玩笑,两人连道惭愧惭愧。
“这样吧,我就叫你们老杜和老谷好了,亲切点。”周天生扶起二人,“老谷啊,你为什么要把蛊虫藏到脸上呢?脸上坑坑洼洼,看起来多瘆人?”
“这个主人老奴身上都是蛊虫,可不只是脸上有。”蛊老仙说着解开外套内衣,果然身上密密麻麻鼓着小包,里面似有东西缓缓蠕动,正是蛊虫无疑。
周天生一皱眉,“你这样子,可怎么带出去见人?这些蛊虫必须要藏在身体里么?”
“秉主人,实在是老奴必须以自己的血肉滋养蛊虫,这样才能让蛊虫听话,御使起来才能得心应手。老奴也曾试过取血液置于器皿之中,但血液变质极快,精华也散失很快,故而不得已才以本体养蛊。”
周天生摇了摇自己的大葫芦,里面只剩一点底子,这两天炼奴再加上修炼,已经将里面的药液喝得差不多,只剩不到一口的量,举起葫芦咕嘟一口喝完,“试试我这葫芦,此葫芦能保持药性长久不流失。不知对血液一类有没有什么特殊的效果,回头你找些猪血鸡血灌进去,看看会不会变质,要是不会变质的话你不妨就将你的血液跟动物血液掺到一起,专门用来滋养蛊虫。唔,对了,回武当之后再在其中掺以名贵药材,效果应该比你单纯以血肉滋养效果好得多。这样一来也不至于太伤身体,二来么你也能出去见人了。”
“老奴谢主人指点。”蛊老仙拜谢道。
“以后都是自己人了,不必多礼。”周天生拦住他下拜的势头,“现在,最要紧的是商量一下怎么对付符使。以你们二人的能力,能斗得过符使么?”
“这怕要让主人失望了。符使武功极高,上次主人亲眼所见,殷大侠、李大侠二人合力也奈何不了符使,更何况是我二人?”毒老仙犹疑了一下,还是照实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