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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史诗竞技场(2/2)

耀眼的战士直接冲进竞技场,并且口出狂言!足以让昏昏欲睡的赌徒,陡然间睁大双眼。

    稍显。映入眼帘的,清一色全是金色、在胸甲前方浮现出的一个狰狞的龙头。

    战士的躯干、四肢都用整块厚重、精良,从没有见过的钢铠包裹。虽然关节处仍有缝隙。

    但是从铠甲的袖口这样的细节都带着连指的手套,头部包在完整的头盔中,护鼻梁的部分让人难以看清这群金甲战士的容貌。

    只知道来了一群硬角色。

    “看啊,最细节的部位,甚至连手掌也全被盔甲包裹住!”

    “他们拍的披风,那是帝国的徽章吗?天啊,简直太胆大了,不知道这是佣兵之城的禁忌吗?”

    “等着吧,这群战士会因为整个佣兵之城的愤怒。”

    观众席上的赌徒们指着每个圣殿战士左肩上挂着的a徽披风大声讨论。

    众所周知,只有重骑兵才用这种大重量、高防护的装具。这样的装备防护亦极为完善,大多数武器再难构成威胁。缺点是影响速度。

    让人感到疑惑的是,这群战士走路的动作,丝毫没有笨重的痕迹。

    亚伦的身躯同样包裹在这样一层威武的装甲中。

    得到战神的示意。圣殿战士二话不说,就将闸门砸了个稀烂。然后随着一百个圣殿战士像旋风一样冲进场地。

    “噗”的一声轻响,两个十人的团队还在你来我往,上蹿下跳地比斗。

    然而,这时一把把利刃已经没入了他们的体内。

    受攻击的人无意识地发出一声叫喊,眼睛不可思议地睁大了,静静地,静静地望着透胸而过的战刃,正在不住发抖。

    频死前的一刻,他们竭力稳住自己正在发抖的手,用力地握住从身体上穿过的战刃。

    然而,随着噗的一声,圣殿战士将战刀快速拔出,对方的血喷涌而出,鲜红的,温湿的血溅满了锃亮的战甲——圣殿战士的头上,脸上,身体上,都溅满了温热的血液……

    “混蛋,你们以为这里是什么对方?”

    “佣兵竞技场的士兵们,把他们围起来!”

    “收缴这些人的武器,将他们锁起来,等候佣兵之王的惩罚!”

    佣兵竞技场的负责人。鬓角的头发略微秃进去一些,眉毛浓黑而整齐,一双眼睛里填满了怒火。

    对方是一个b级佣兵团长,意味着他拥有不少于3千个佣兵团员。可惜,今天因为没有大型竞技,他只有不到300名团员维持佣兵竞技场的秩序。

    三百个佣兵战士,武器杂七杂八,单个实力说不上弱。但对于圣殿战士,与强悍也丝毫不沾边。

    一百个战力达到白银三阶的战神圣殿战士,屠戮三百个佣兵。这样的战斗一点悬念都没有。从第一根长矛将第一个围上来的到没到钉死在地上,到亚伦亲手砍下佣兵团张的脑袋,前后总共用了连五分钟都不到。

    如果说之前的血液,刺激了某根亢奋的神经。此刻,当亚伦手举着一个b级佣兵团长的头颅,大声宣告,从现在起接受任何佣兵团的挑战,不死不休。

    “呼————”整个看台上的人全部都站了起来。

    身处在一个等级严明,剥削压榨成风。以佣兵团为主的城市结构中。

    没有人不热爱杀戮和热血。这种思想上的病毒成功的传播了每一个人。

    就好比如,当人们在大街小巷的时候,唯一的就是交换,一个东西交换另一东西。一个伪装的笑容换取另一假笑。所谓文明社会的根基只建立在交换上,交换产生货币,于是人们追求货币,因为货币可以换取大量的东西满足自己。

    当在恰当的时间地点。当人们在佣兵竞技场上,唯一的就是押注和观看杀戮,得到最野蛮和最直接的发泄。

    人们喜欢轻易的夺取一个生物或者同类的生命。开始感觉恐怖刺激,小到一只蚂蚁大到多数个人,小时候孩子们好奇根本没有故意的心态,长大了他们总是喜欢去掠夺比自己弱小的生命群体或者同类,视为成功的荣耀。

    …………

    ………………

    嗞啦啦啦…………

    “放下闸门,快!”

    “关闭竞技场地,不要让他们逃走。”

    那些没有进入场地的佣兵,以及竞技场的负责人,关闭了这块诺大的,可以容纳上万人搏杀的场地,落下黑黝黝的生锈的巨大闸门。

    并且打开那些圈养着猛兽的笼子。

    竞技场上,在闲暇无聊的时候,通常会放一些猛兽出来一对一,或者成群的搏斗。而处决罪徒的时候,才会放出猛兽与人搏斗。

    战獒————这种战犬,对于亚伦来说并不陌生。说到底,当初还是他从熊族人的手中,编制了这个品种。只是他没有想到,有一天战犬会出现在竞技场,有一天会冲着它们最初的主人狂吠。

    与战犬相比,熊的出现,算是佣兵之城的发明。

    精英这片竞技场的女人,大概四十岁。发生在竞技场的骚乱惊动了她。

    长时间的日晒,给她眼角留下浅浅的鱼尾印迹。不过,她那浓密油亮的短发,仍是很乌黑。作为佣兵之王最器重的女伯爵,她必须尽最大的努力管理这座竞技场。

    “如果这些战士,能够挺过斗兽环节,那么这将是一次盛会。……雷斯林的脑袋丢的也将会有价值。”

    女伯爵盯着那些狂躁的斗兽,战熊和战犬。放出了这些竞技场上最常见的动物。

    在竞技场上,之所以不用猛虎的原因,竞技场上曾经用过一次单只战獒斗单只老虎,只用了一个回合,就分出胜负了,战獒一口咬断了老虎的喉咙。

    不用狮子的原因:雄狮的棕毛对其他动物有着震慑作用,战犬见了根本就不敢靠近,这片竞技场上曾经用过70只猎犬同时对付一只被绑起来的雄狮的表演,结果雄狮只吼了一声群狗就不战而退,纷纷退到斗兽场的角落发抖。

    从此以后,竞技场里饲养的战犬形成了惧怕狮子的成份,不论雄狮还是母狮子,一见到就吓的大小便失禁,更别说斗兽了。

    用熊的原因:熊看起来似乎比较的可爱,憨厚,而且皮厚,极其抗打击,除了熊掌对狗来说杀伤力过大。因此要做一点处理,那就是剪了指甲,然后捆绑起来或者拴起来。

    这样和战犬就势均力敌了,而这种斗兽是最具有观赏性的。

    大概两百只战犬被放了出来,一百个圣殿战士很利索地将亚伦围在中间。扁平的长矛对准四面八方,严防战犬集体进攻。

    此前,亚伦在街道上听到过佣兵之城对这座竞技场的议论。

    在刚刚过去的三个月的时间里,这里组织、和驱使5000头猛兽与3000名奴隶、战俘、罪犯上场“表演”、殴斗。期间更是穿插了两个b级佣兵团的对决。

    这种人与兽、人与人的血腥大厮杀居然持续了100天,直到这5000头猛兽和3000条人命自相残杀、同归于尽。一个b级佣兵团全部被杀死,才宣告狂欢结束。

    无怪乎有人说,只要你在角斗台上随便抓一把泥土,放在手中一捏,就可以看到印在掌上的斑斑血迹。

    亚伦俯下身抓起一把泥土,猩红的水分,就像传言的那般。带着惩罚的目的来到佣兵之城,战神很乐意再为这片泥土多一些‘养分’浇灌。不过相比兽血,亚伦更喜欢用佣兵的血来滋润脚下的泥土。

    “吼————————”

    一道飞龙的咆哮,直接让二百头战犬,夹着尾巴头也不回地逃回它们的笼子里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