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饿。”
“你是不是在减肥啊,有什么好减的,你其实又不肥,老娘我这个样子,刘兵还不是把我当个宝样的,天天买苹果给我吃,我吃了苹果照样吃饭去!再饿也不能饿自己!……”那女孩一口冒着大葱味的河南口音,咔嚓咔嚓边吃边劝玉芳。
“我……我这个月饭钱给我弟了,他老吃不饱。”
“我猜就是!给,吃个苹果!姑奶奶你看你这两天饿得都变了形咧!”
余彬像个小偷样蹑手蹑脚走了。他这才知道原来他的生活费有好多都是从玉芳的牙缝里省下来的。晚上余彬在恶梦中惊醒,大汗淋漓,坐在床上发痴。他就想起多年前他在草堆下犯下的强奸罪,想起栀子树下文凤跟占元叠在一起时两个肉体中间露出的金黄色阳光,玉芳那个下午挣扎起来蹒跚着跑回家去的背影。这些回忆像毒瘤一样慢慢地跟着长大,他割不掉,根本就不知从哪里下手,除非他去死,他当然不会真的去死。况且他死之前,起码占元要先死。最后余彬痛苦地对自己说,我没什么内疚的,她是占元的女儿,她又不是我妹妹。
“你这样搞真的有点卑鄙咧,你又不爱人家,却老用人家的钱。”寝室老大骂她。
“……那我有什么办法,她天生是个骚货。”余彬很平淡地扔出一句。
想想占元,再想想文凤和走路一拐一拐的木生,余彬就觉得自己有理由心安理得了。
玉芳打电话给占元说余彬的诗写得不错,想替他出一本诗集,占元在电话那头说:
“出那个东西搞么事哦?吃饱饭就行了。”
经不住玉芳缠,占元还是把钱给玉芳寄过来了。玉芳偷偷把余彬发表在华中师范大学校园文学刊物《摇篮》上的那些诗拿着去了一趟印刷厂,她准备把它当作余彬23岁的生日礼物。
1990年7月余彬和玉芳正式毕业。毕业前余彬只做了一件事,跟天鹅的镇党委书记写了一封信,因为不知道书记姓氏,他在特快的信封上加了两个字:书记亲启。
这个时候叶欢容已经不在城关镇政府当小小的通讯员了,他进中共雁城县委机关报《雁城报》社当了名记者,虽然还只是个临时工,但足已让他欣喜若狂了。不可否认这里面有玉芳的一点功劳——她给叶欢容编发在《摇篮》上的那两首诗起了一些作用,报社社长刘明秀以前也写过“太阳出来红通通毛主席是我们的大救星”之类的革命诗的。晚上他正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给玉芳时,他妈妈给他带回玉芳寄来的一封信,这封信让他把写信的笔暂时放了下来。玉芳的信里还有一本刚刚出版的诗集《栀子花的夏天》。